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96,其中:长寿区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工作人员74名,长寿区水务局3名,长寿区旅游局2名,长寿区科委1名,长寿区交通局5名,长寿区农业园区管委会1名,长寿区房管局4名,长寿区建委3名,长寿区计生委2名,长寿区司法局1名。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选聘8名,其中:长寿区委宣传部2名,长寿区街镇工业走廊管委会2名,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名,长寿区房管局1名。
具体招(选)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附件1《2012年长寿区第三季度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选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限重庆市范围内;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其它要求: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现役军人;(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第一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10)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选)聘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重庆市巴南区2012年第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2012重庆事业单位公招取消3个岗位重庆市万州区三季度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统计和调整招聘名额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补充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重庆市开县201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额递减招聘名额一览表重庆市开县201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名额统计表重庆市沙坪坝区2012年教育事业单位公招体检递补(公示)重庆市丰都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重庆市荣昌县城区学校2012年考调教师总成绩及拟调动人员公示重庆市巫山县2012年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示重庆市万州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查分结果及面试人员公布重庆市开县2012年调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额的通知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2012年事业单位公招体检递补(公示)重庆市垫江县县2012年6月府办、宣传部遴选总成绩公布表